一、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
1.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的涵义
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是由美国著名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于1956年正式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基于人类心理学规律,教学目标应该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领域,其中认知领域包括了六个层次,分别是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1994年Anderson和Sosniak出版了《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四十年的回顾》。随后组织了一批由认知心理学专家、课程理论专家、教学研究者和测量评估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研讨,直到1999年修改版定稿③。修改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将认知领域扩充为两个维度,即知识维度和认知过程维度,知识维度分为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元认知知识;认知过程维度调整为: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和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