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校教师荣誉制度问题的反思与对策
部分学者在对国内外教师荣誉制度研究后,从不同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教师荣誉制度的建议。如构建国家教师荣誉制度[24]或统一的大学教师荣誉体系,增强大学教师荣誉的社会公信力[25]、提高重视程度、增强评选的可操作性[26]、建立教师“荣誉后”的考核[27]、进一步规范教师荣誉评审标准与程序[28]、关注教师激励的差异化[29]、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中青年教师设计不同的教师激励方案[30]等。本文将针对上文梳理的高校教师荣誉制度的现实与问题,结合现有研究成果,提出对高校教师荣誉制度问题的反思与对策。
(一)统筹现有荣誉奖项,科学制定标准、程序与奖项阶梯。
如上文所述,高校系统内部,各种荣誉奖项繁多且复杂,设立部门诸多,名称、奖励待遇、评价标准、评选程序并不统一,缺乏体系性和权威性。这些问题在很多高校都现实存在,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构建完整体系,统筹现有荣誉奖项。
为解决各类奖项“各说各话”的问题,建议各高校设立统一的荣誉奖项设置、评选和考核机构。该机构应该由荣誉制度希望表彰的业务范围主管单位构成,基于各自领域的实际情况,共同讨论荣誉奖项的搭建、现有奖项的去留以及评选标准和规则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