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直接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加剧了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因采矿直接破坏的森林、草地面积急剧萎缩,矿区生态环境面临严重威胁,采矿活动也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废弃矿山中弃渣的大量存在,形成了大量弃渣边坡,也是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产生的主要因素[2]。现阶段,我国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率较低,有关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的理论研究起步比其他国家晚。近几年,我国对于矿山废弃地的复垦技术已经开始向生态恢复转变,并且也有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注恢复树种选择以及生态恢复效果评价方法等生态恢复相关具体科学问题。
我国正经历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矛盾调整的重要节点。不当的矿山开采造成森林植被和景观破坏、良田毁坏、水土流失、侵占土地、环境污染、诱发地质灾害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矿山资源开发随着环保行业的发展有了深刻的变革,生态恢复在矿山开采与治理过程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恢复治理则是矿山治理以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合理的生态环境政策依赖于生态环境资源量或服务量的准确评估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