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罪犯狱内自杀的内因
更新日期:2021-03-15     来源: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作者:胡艳清  浏览次数:167
核心提示:一、影响罪犯狱内自杀的内因从罪犯自杀产生的内在因素来看,可以从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这两方面划分内在因素作用的机制。(一)生理因素首先要承认罪犯

一、影响罪犯狱内自杀的内因

从罪犯自杀产生的内在因素来看,可以从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这两方面划分内在因素作用的机制。

(一)生理因素

首先要承认罪犯自杀时的状态仍具有一般人的生理特征,在实施结果上与普通人并无二致,所以要从最基础的生理因素来分析。每个人的生理情况是有很大差异性的,个别的差异性会导致群体性的差异,从而划分出各倾向团体。我们在分析生理因素时要着重考虑各差异性,以小见大,任何看似独立特殊的因素都有可能是潜在团体特征。自杀个体可能拥有不同或程度各异的疾病、并发症,往往这些疾病要么难以治愈,要么病发时十分痛苦。

罪犯自身的生理缺陷

(1)生理缺陷引发的容易引起罪犯强烈的自卑感导致罪犯心理产生扭曲或者对外界有所抵触。一些难以启齿的疾病使得罪犯一边要承受病痛折磨一边还要提防被其他犯人发现或者嘲笑。

(2)某些特定罪犯身上的特殊部位会成为自杀的便捷地带(俗称“死穴”),比如有吸毒史的贩毒犯(主要是静脉注射一类),胯骨上的股动脉壁很脆弱,受重力的挤压或者撞击容易破裂导致死亡。这一类罪犯由于当初静脉注射的部位不同,血管壁最脆弱的部位也会不同,需多加留意。并且此类罪犯也不能吃促进血液循坏这一类的东西(酒或者功能性饮料等),过快的血液循环也会导致血管破裂从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