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之前,必须了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只有对现状有一定程度的认识,才能更好地进行研究、分析。下面即从国家、企业以及人才三个层面认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值得肯定的方面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首先,国家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力度都得到了一定的加强,并且逐步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及我国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时,也已经基本符合《TRIPS协定》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这表明,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工作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的目标[1]。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将迈入新的时代。
其次,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国家对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确实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与法律后盾,但是企业要想真正依靠自己的自主创新能力、科学技术水平发展、壮大起来,最需要去做的还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由从国家统计局选取的近12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的具体数据可知,近12年我国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量虽然已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但相比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以及工业企业总数量,其数量仍然有待进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