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例科学制定是导师队伍质量保障
教育部 2018 年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2020 年 9 月 22 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等文件,明确“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5,6],研究生导师 遴选条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结合各高校实际需要,制定研究生导师遴选条 例,其中研究生导师科研成果要求,特别是学术论文是科研评价的主要部分,是研究生导师 遴选条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统计数据,中国科技论文发表数量占 2015-2017 年全球发表总数的 26.9%,科研活 跃度呈爆发式增长,论文发表数量在近10年来增长2.4倍[7]。由于论文数量常作为科技评价、 导师遴选、职称晋升的重要标尺,充分调动科研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论文产量增加。 但是,论文数作为科技活动的唯一标尺,在一定程度上也扭曲科学研究的真正价值,助长浮 夸、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不少科研人员迫于遴选晋升等压力,违心发表“凑数”论文,甚 至科技论文发表成为一产业链,进行论文买卖,论文的钱权交易。一直从事管理工作的领导 干部,从来未接触科研为何物者,却发表多篇英文学术论文,晋升为教授,这样的事情时有 发生和报道。幸运的是,2020 年 2 月 17 日,科技部发布《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 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 [2020]37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提 出,坚决反对、尽快扭转“唯论文”的不良导向,将科技评价重点从数量转到质量上来[8], 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例必随科研工作初心回归而改善,论文数量不能成为遴选研究生导师“卡 脖子”标准,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例科学制定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