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辛亥革命后的军绅关系
辛亥革命后,清王朝彻底丧失了对各省的控制,地方势力纷纷抬头,尽管《临时约法》规定采用西方政体模式,但是在各省独立之后,西方的民主实践却难以推行,社会上的保守势力依旧十分强大,各省政要也都是前清官僚和士绅。在宣布建立军政府的14省中,仅有三省的都督为革命党人。湖南的革命军都督焦达峰因其为共进会成员,任职仅十日就被政敌刺杀,士绅谭延闿代之而为湖南都督。由此可见,上层士绅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表现出奇特的凝聚力与决心。
在扫平对自己构成威胁的社会力量之后,各省士绅们提出来要在国家统一的条件下,实行各省的自治,对于各省的军队和税收都由各省来支配,各省官员都由自己来任免。而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则极力主张实现中央集权制。作为军人势力代表的袁世凯,通过军队攫取政治权力,并且在中央政府权力大大削弱的时候趁势壮大军队,并最终登上了政治的最高峰。面对各省自治力量的压迫,袁世凯迫切想要建立一个以北洋军人势力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国家,因此在就职之后就着手进行集权。
袁世凯集权的第一步就是削弱责任内阁制对总统权力的限制,而就任总理的唐绍仪则“恃与袁总统有旧,又以内阁制度责任所在”,经常对袁世凯的决定提出抗争异议,这让袁世凯感觉大为不适,以至于甚至说出“吾老矣,少川,子其为总统”的话来,最终逼迫唐绍仪挂冠而去。自此之后“国务院范围权限内事宜,渐移入总统府”。继任的陆征祥内阁号为“超然内阁”,其实不过是袁世凯手中的木偶:“陆内阁时代,事无大小,皆总统府决之”。而到了赵秉钧内阁时,甚至把国务会议都搬到了总统府,总理已经成为总统的附庸,在中央的集权可谓是大获全胜。
在地方的集权行为推行的并不顺利,地方的领导政治集团主要依靠当地士绅势力和地方军人势力。辛亥革命后,各省都督对于北京政府的集权行为的态度是一致的,他们本能的反对中央集权并且加强在地方的管控,把军政财政牢牢掌握在手里,而地方士绅也连同地方军人站在一起,军绅之间的结合形成了对中央强大的制约。对于这种情况,袁世凯一方面承认各地都督的权力,默许地方自治,另一方面加速进行裁军和财政集中。仅江苏一地,清末军队约为4.4万人,而辛亥后则激增到18万人,到1912年底,经过裁撤,军人数量削减到10万人,到1913年春,全国正规军队,约有50万人。而财政方面,地方给中央的解款数在1913年达到了560万元,在1914年则达到了1400万元。虽然数量仅占中央派款数额的47%,但是袁世凯的集权在地方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