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益慈善组织应急能力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把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面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公益慈善组织要合理应对,相关工作者需要对事件爆发后引发的社会问题和服务需求有快速认知,能够分析出用什么样的方式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目前很多公益慈善组织缺乏这种解读能力,在突发事件爆发后反应迟钝,不能快速对问题进行剖析,看不清事件的本质。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组织数量大幅提高,其中很多组织还处在不断摸索和自身建设的过程中,没有经历过突发事件,没有形成规范性的应急机制,当突发事件来临时显得手忙脚乱[5]。
3.公益慈善组织失范行为频发
当前的公益慈善组织存在信息透明度较低,欺诈募捐,所得资金没有合理应用等问题。在2019年底,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专门资助女童的“春蕾计划”资助款被发现资助男生,引起人们广泛议论。之后全国妇联介入并公布结果,认为“春蕾一帮一助学”项目将男生纳入帮扶范围,偏离了项目初衷,应及时处理。虽然在困难面前不分性别,但具体到某一特定项目就不应一概而论,不能借着捐赠人的这份爱心偷梁换柱进行诈捐。此外,在新冠肺炎防控关键期,武汉红十字会就出现了防疫物资积压,调拨不及时,分配不精准,账目不明等情况,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质疑。这些失范行为的频发,降低了公众的信任度,影响了公益慈善组织有效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