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百年组织建设的实践理路,必须以基层党组织为战斗堡垒,适应党自我革命和建设的使命性要求。新时代条件下,面对党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需不断提高的严峻形势,要始终发挥基层优势,依托、凝聚人民群众,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发挥基层干部队伍的模范带头作用;要从严抓好落实,使各项工作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让群众真正受益;综上,要使基层党组织继续充当政治功能不断增强、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不断提升的战斗堡垒,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化、运行机制规范化,组织建设内在协调化和系统化。
三、始终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作为“一种高度民主和高度集中的辩证统一的制度和原则”[],是组织治党逻辑体系中的核心要义,是群众路线在党内组织生活中的鲜明彰显,因而是党组织成为强凝聚力与战斗力的团结统一整体的原则性保证。马克思、恩格斯在其撰写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等纲领文件中,阐述了组织生活中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基本理念,成为民主集中原则的思想萌芽;“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列宁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概念并使其载入党章,成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组织原则。
回顾百年党史,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开展活动的依循,“最大限度地汇集力量、提高效率,提升战斗力”[],是贯穿党百年组织建设的一条原则主线。民主集中原则于1927年被首次写入党章;古田会议强调“必须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成为修正极端民主之错误的重要里程碑;抗战时期“各级抗日民主政权机构的领导人都经人民选举产生”[],则将民主集中原则赋以适时性应用,毛泽东于1948年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正式提出“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建国后又指出民主集中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根本制度”[],在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增进党的权威与团结统一等层面成就矍铄,使民主集中的原则要求不断栽植于党组织建设的政治土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