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文学的不断发展和粉丝经济的影响
更新日期:2021-03-30     浏览次数:148
核心提示:(一)协议内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网络平台已形成垄断之势,原因之一是网络文学平台接受了资本的注入,小型平台的生存空间被挤压,大型平台占领市场。20

(一)协议内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网络平台已形成垄断之势,原因之一是网络文学平台接受了资本的注入,小型平台的生存空间被挤压,大型平台占领市场。2004年开始,盛大文学网先后收购多家网络文学平台,并且兼并多家网络资源。十年后,腾讯成立阅文集团,集中管理起点中文网在内一系列平台,成为网络文学巨头。作者依靠平台发表作品,通过读者阅读,为作品积累人气。作者为使自己的作品变现,必须从平台获得推广,引入流量。平台凭借优势地位,与作者签订版权协议,获得著作权。签订协议时,双方的地位悬殊,利益不平衡。签订协议,作者获得了稳定收入,以及平台流量,但受到协议约束。这种网络作者主体地位不断下降的趋势,有学者称之为平台“异化”导致的网络作家“数字劳工”化。平台与作者间签订的协议也从著作权授权协议转变为带有劳动雇佣色彩的协议,比如为作者设定每日更新的字数要求,要求作者选择读者更喜欢的主题创作等。在阅文合同风波中,看到平台要求作者创作作品直至完本,以及有权进行续写的规定不足为奇。

(二)IP开发成功后出续集的观众需求

随着网络文学的不断发展和粉丝经济的影响,网络文学通过改编,可以影视化、动漫化。其蕴含的商业价值,推动平台对于优质网络文学版权的青睐。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在连载时就深受喜爱,开发后,原有的粉丝基础为新的、作品贡献了初始流量。现阶段IP改编影视剧的热潮形成,IP改编剧的爆火现象使得市场选择复制这一成功模式。IP影视化的成功不仅在于好的IP,还在于制作者对于IP的题材了解,对于用户心理需求的了解。调查显示,对于优质的改编作品,超过50%的年轻人倾向于关注作品续集。不是所有IP改编影视剧都能成功,因此成功的IP改编蕴含更高价值,使得开发者倾向于续写成功的IP作品,延续此前成功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