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农户始终是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传统小农户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仍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同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庞大的资金需求,小规模农户资金投入少、经营风险低、生产周期短,其金融需求呈现短而小的特征。
3.农业服务组织将成为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的重要主体。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发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乡村新型服务业,依托乡村振兴服务业发展起来的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组织未来前景看好。尽管在调查样本中,农业服务组织仅占样本总量的2.33%,但随着重庆乡村生产服务业的不断成熟,服务组织总量将会不断攀升,而其培育期和成长期的金融需求必然会随之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