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管健和陶鹏等学者的研究中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当社会群体对社区矫正人员不断持续且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污名化时,被污名化者将会自我否定,从而不利于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正常的发展。
污名最早起源于古希腊,是社会控制者对社会被控制者的一种身份标记。类似在奴隶身上留下烙印。戈夫曼提出了“受损的身份”概念,即污名。他认为受污名者之所以社会身份受损,是因为个体的某些特征造成了个体的社会功能受损,使其被迫社会身份和社会信誉等下降,进而受到被标签化。通过戈夫曼对污名化的定义中可以得出,社区矫正人员的污名化会加速使其社会身份和社会价值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