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自我接纳程度低
自我接纳是指个人对自己及自我的一切特征采取一种积极的态度,欣然的接受自我,不仅包括接受自己的生理和心理,也包括正式自己的优缺点,既不会因为优点而骄傲,也不会因为缺点而自卑。而社区矫正人员一直无法正视自己受到刑罚的事实,认为自己一生将背负“罪人”的头衔。社区服刑人员因为无法接纳自我,常常伴随将自我封闭,自信心降低。
程某,男,1996年出生,小学文凭,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程某父母离异,从小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他的个人资料里写了这样一句话“爷爷奶奶经常把我和妈妈放在一起辱骂,这使我很讨厌自己,更讨厌自己的母亲”。他认为他自己很不幸出生这样一个家庭。如今,他经过司法所得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的教导,他慢慢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过。他目前很懊悔自己做过的事情。他现在每天待在家中,认为自己将永远比他人低一等,生活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爷爷奶奶。
在此案例中,程某无法接受自己出生的家庭,无法直视自己做过的罪行,认为自己就是个污点的人。这体现了程某自我接纳程度比较低,进行了自我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