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继续完善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党内纪律教育
更新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157
核心提示:(三)在制度建设的保障中推动党内监督执纪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修养,离不开党内制度文化的浸润滋养,也离不开党内的监督执纪。在党的历史上,尽管纪律

(三)在制度建设的保障中推动党内监督执纪

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修养,离不开党内制度文化的浸润滋养,也离不开党内的监督执纪。在党的历史上,尽管纪律检查机关的产生方式、领导体制等多次变动,但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维护党的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使命始终没有变过。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注重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完善党内纪律教育体系,形成长期稳定的制度。及时将党内法规建设、党的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成果转化为党内教育的内容,实现政治纪律教育内容输入和政治纪律教育内容创造的相辅相成。要继续完善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党内纪律教育,并逐步提升制度化水平,全面推进党内教育在纪律建设方面的长期化、制度化、稳定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在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同时,习近平指出需要通过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来形成法规制度权威,不敢腐与不能腐的惩戒机制和威慑力,从而在制度实践的基础上达到发自内在的“不想腐”,也就是形成一个从外化到内化的过程。只有“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