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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和公众协调治理是否能有效运行
更新日期:2021-04-22     浏览次数:214
核心提示:(一)基金投资者的绿色治理角色基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观,全体利益相关者都应当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过程,分享股东的治理权。南开大学绿色治理准则课

(一)基金投资者的绿色治理角色

基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观,全体利益相关者都应当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过程,分享股东的治理权。南开大学绿色治理准则课题组在绿色治理框架中提出,政府是绿色治理的政策供给者、企业是绿色治理的关键行动者、社会组织是绿色治理的倡议督导者、社会公众是绿色治理的最广泛参与者。在这一框架下,李维安[8]提出了绿色治理的核心在于“政府顶层设计推动、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协调治理是否能有效运行”。尽管在“多元化治理”框架下,各个主体已有比较明确的定位,仍需要有中介角色去权衡各治理主体的诉求,弥补各治理主体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