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息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
更新日期:2021-04-25     浏览次数:158
核心提示:1. 以正犯为中心的传统网络帮助犯罪形式案例一:在被告人盐城某公司、武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被告人武某承接了为闻某(因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 “以正犯为中心”的传统网络帮助犯罪形式

案例一:在“被告人盐城某公司、武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被告人武某承接了为闻某(因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案处理)构建网站的业务,在明知闻某将通过信息网络针对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下,仍根据闻某的要求指使该员工蔡某先后将构建好的“立奥商城”融资网站解析到闻某提供的域名上,且负责网站后期的维护,为闻某等人利用信息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