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土壤重金属污染生态价值损失评估
计算了主要生态系统的Costanza生态价值系数,使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得以量化,但其计算的生态价值系数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的土地利用现状,故有研究学者对其进行了修正[29-34],修正后的生态价值系数。
可计算出研究区土壤每种重金属和综合重金属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Cu、Cr、Zn和As污染水平较低,故对生态价值损害较小,可忽略不计。研究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由Cd引起,每公顷农田土壤每年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在177.81~6156.59元,平均3035.93元,重金属Pb污染造成的每年每公顷农田土壤生态价值损失在0.24~8.36元,平均4.12元。综合来看,研究区重金属污染导致的每年每公顷农田土壤生态价值损失在178.05~6164.95元,平均3040.05元。利用环境污染经济损失模型研究了张家港市蔬菜地重金属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量为2250元·hm-2·a-1,研究结果基本相似,但环境污染经济损失模型主要是针对农田土壤,即假设研究区的土壤作为农田土,在不被污染的情况下种植农作物可以产生多少经济效益。然而现实情况下,一个研究区的土地利用类型是不同的,比如本文的研究区,其土地利用类型是多样的,包括农田、林地、城镇等,如果用环境污染经济损失模型只考虑农田类型,那计算出的生态价值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本研究采用SS-TFN进行层次生态价值损失评估,充分考虑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重金属不同污染等级概率对其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的影响,为以后环境污染生态价值损失评估提供了很好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