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治理并不能直接推动政府提升治理效能
政府组织沿用的是科层制的组织结构,碎片化的权威主义是其典型特征。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权力条块分割化、组织部门利益化以及政策过程的利益博弈。大数据背景下的数字治理必然是以其信息共享为前提,只有打破相互之间的隔阂才能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因此,数字治理的终极目标即组织与组织间、部门与部门间的有效协同,强调实现共享共赢。然而单凭数字治理这一技术工具,是无法加速组织体制的变革与优化,即它并不能直接推动组织的偏平化,由此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从此次“大理违规征用重庆口罩”事件我们就可以看出地方之间条块分割与利益分化的“顽固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