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十四五”时期,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将在创新规模经营“姜堰模式”的基础上,重点致力“四个转变”,不断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姜堰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发展之路。
机构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委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 2021年第2期28-29,共2页 Jiangsu Rural Economy
分类号 F3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