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更新日期:2021-05-21     浏览次数:174
核心提示:(二)打赏行为的法律分析与未成年人网络充值问题相类似,未成年人打赏问题在早些年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对未成年人打赏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两

(二)打赏行为的法律分析

与未成年人网络充值问题相类似,未成年人打赏问题在早些年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对未成年人打赏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充值行为的定性;二是打赏行为的定性。在充值行为上,用户通过账号在平台货币购买系统购买平台虚拟货币,完成充值行为,一方支付价金另一方支付对价,这与买卖合同基本相同,崔健元教授认为,我国买卖合同中的客体局限于有体物,虚拟货币属于无体物,按照原《合同法》第174条的规定,权利等无体物的有偿转移在没有法律规定时,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现行《民法典》第646条作出了同样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由此可以得出,在直播平台用户的充值行为应当按照原《合同法》第174条,亦即现行《民法典》第646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买卖合同关系的相关规定。在第二个问题直播平台用户打赏行为性质的界定上,我国学者存在不同的见解,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