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犯罪后果的衍生性
在“互联网+”背景下,涉众型经济犯罪利用互联网时空跨越性、信息交互的高效性等特点,极大提高了经济犯罪蔓延速度,突破地域限制,所侵害的犯罪客体及利益不再仅限于财产权益。2018年的“沃客”理财传销案,全案共有层级关系309层,会员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菲律宾、新加坡等个别东南亚国家共计35万人,涉案总金额达50亿元。[7]此类案件的追赃挽损难度大,容易引发被害者的群体上访以及个人极端行为。可见,互联网涉众型经济犯罪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利影响容易蔓延至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稳定及政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