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输变电工程适用类别的问题
2020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附件明确了适用污染影响类项目和生态影响类项目的行业类别,但没有明确输变电工程属于哪个类型。长期以来从业者都认为输变电工程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但各个版本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都将输变电工程归属于“核与辐射”类项目,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明确其适用于“核与辐射(不包括已单独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类项目。输变电类项目到底应该填报生态影响类的报告表还是污染影响类的报告表,该问题在监管部门、环评单位之间或者单位内部引起了较大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