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评价素养:亟待提高
提起教育评价,大多数教师本能的反应,可能与排名、绩效、奖金等一些令人紧张的高利害的事件关联起来,使人不自觉的对教育评价有一种“抵触”。其实,在日常教学中,教育评价行为一直存在,它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必须掌握的一门技能,是高质量教育实施的重要保障,也是《总体方案》提出的明确要求---“要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而当前,中小学教师对教育评价核心理念的认识、以及评价所需必备知识、技能与能力都存在明显的不足。[4]
2. 教育评价要素:唯分数
当前,在中小学,“唯分数、唯升学”价值倾向依然十分明显,重“育分”,轻“育人”的做法依然盛行。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简单化,学生的考试分数(或学生的升学率)成为评价教师的“单一”指标;同样,学生的考试分数也化简为评价学生的代名词,“分数”就像一支看不见的手, “调谐”着学校的方方面面,学校变成了“育分”场,而非“育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