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条约退出的相关概念——解约
在公约中与退出紧密相关的概念是解约,其英文表述为“denunciation”,同样地,公约并未对解约作出专门定义。结合公约其它条款发现,公约第42、43、44和第56条将“退出”和“解约”并列 ,而第45、54、61和62条只规定“退出”而未规定“解约”,以上提及条款均关乎公约效力问题,公约并未对两个概念作出区分,从语义上来看,公约对两个术语的使用也并未严格区别。麦克奈尔在其条约法著作中将其定义为一缔约方作出通知认为其不再受条约义务约束的单方行为,而在李浩培先生看来,单方退出和单方解约在多边条约的情形下是同义语,都为条约终止的原因,而不同在于单方解约还存在于双边条约的情形,在此意义上单方解约的意义较单方退出广。在相关的论著中,大多数学者也将这两个概念混用,因此在本文的语境下,解约与退出不作区分,都是指缔约国意图终止某项有效条约对其拘束力的单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