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服务环境的定义
服务环境与环境科学上的环境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前者是对后者的限定化、具体化和制度化。Binter提出,服务环境是指消费者在服务过程中所能接触的实体环境(建筑物、陈设布局等)及软环境(色彩、照明等)的总和[2];黄永春等将服务环境定义为不同社会主体构建的服务平台,能为新生代人群提供各类资源元素,并为其资源获取提供服务保障[3];图书馆学者则把服务环境解释为向读者提供各种服务及读者获得图书馆服务的自然和人文环境[4]。从服务生态系统角度考虑,其动态服务环境概念还可延伸为多个行为主体互动共创并形成以物理、自然、社会资源等为主体的总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