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块链证据的风险分析
区块链证据是近两年才在司法领域落地的新概念,因此区块链本身的技术限制和相关技术规范的缺失,可能导致区块链证据在诉讼中存在相关风险和隐患。
首先是区块链证据的真实风险。虽然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技术的一个显著特点,但是区块链的三种分类中,只有公有链才能完全实现去中心化。当前我国司法区块链平台是采用的联盟链形式向特定机构开放,只有经过授权才能上链。这就导致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中正在形成一个中心,甚至有可能迅速实现对该技术和内容的控制。并且,通过上链的方式存在于区块链上的证据,如何确保在上链前的真实性,仍需要在诉讼中采用传统方式进行审查。仅依靠区块链技术记录不可修改和可信性是不足以支撑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如果某个组织控制区块链超过半数的节点,就有可能对区块链上相关数据信息进行修改,区块链证据的风险将大大提升,难以满足证据真实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