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表网络言论的主体具有匿名性
通常情况下,人们在网络环境之外发表言论会因为自身的社会角色众多而产生许多顾虑,尤其是在表达个人观点的过程中要公开个人姓名、容貌等基本信息,例如通过广播、电视节目、报纸等媒体发表个人观点。但是在网络空间中发表言论时,发表网络言论具有匿名性。人们可以因为无需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环境、身份、年龄等基本信息而隐匿自己。公民通过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的网站、论坛等网络空间里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匿名性特点让公民在社会热点、时事新闻或公民个人利益相关的新闻中能畅所欲言。当然这并不是说,在网络公共空间的匿名是绝对的,公民仍然要为自己在网络中的行为负责,如果发表的网络言论对他人造成伤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甚至破坏网络环境与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对发表网络言论主体进行追查,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