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模式包括期待规范和职业规范
更新日期:2021-07-07     浏览次数:191
核心提示:2.核心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所谓口译伦理,包含翻译行业对译者行为的约束以及译者为创造最佳翻译效果而做出的努力和追求两大部分。前者是作为口译从业人

2. 核心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所谓“口译伦理”,包含翻译行业对译者行为的约束以及译者为创造最佳翻译效果而做出的努力和追求两大部分。前者是作为口译从业人员,译员的职业伦理规范,后者是译员的个人道德和行为操守,贯穿于译员的全部口译行为之中。2001年,芬兰学者切斯特曼发表了《圣哲罗姆誓言之倡议》一文,文中,切斯特曼将翻译伦理指涉到的多重核心思想提炼为四种翻译伦理模式,即再现、服务、交际和规范(Chesterman,2001:139-142)。再现模式认为,译文应该准确无误地再现原文或原文作者的意图,不能随意对原文进行增添、削减和篡改;服务模式把翻译行为视作译者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商业服务;交际模式把翻译行为视作一种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活动,翻译的目的不是再现“他者”,而是与他者进行沟通交流;规范模式包括期待规范和职业规范。切斯特曼提出的再现、服务、交际、规范4大伦理模式探讨了翻译伦理问题以及原文、原文作者、译者、译文、译文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带给翻译实践很多启示。再现伦理让翻译变得“真”、“信”;服务伦理:突出了译文使用者的地位,给译员以更多的发挥自由;交际伦理体现了翻译的动态交际特征,突出了译员在翻译中的作用,让译员从幕后走向了前台;规范伦理体现了翻译工作的道德和职业约束力,让译员的自由有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