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学生为中心的基本原则
创新创业教育的对象是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是培育具有一定创新创业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而我国传统的应试教育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学生的创新创造力,在对学生知识和能力考核的时候往往是通过标准答案进行判定,这样很容易固化学生的思维,不利于学生去发散思维解决问题,“重结果轻过程”的教育方式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高职院校在建设创新创业课程全育体系中,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基本原则,认真做好高职学生的学情分析,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兴趣和学习特点,注重学生的共性需求,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让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具备一定创新创业能力。学生在完成创新创业通识必修课程学习后,可以通过自己的专业特点或兴趣爱好自由的选择相应的创新创业选修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