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认同与警察权威契合的内在逻辑
社会认同作为一种集体性观念,是一个社会的成员所共同持有的价值观念、认知评价以及行动倾向的集中体现。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法律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因此由国家法律所赋予的警察权力归根到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同时警察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其所行使的各项职权都体现了人民的意志,警察与人民群众是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的关系,[10]二者在本质上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念、认知评价以及行动倾向。但在社会转型时期,原有社会结构的运行平衡被打破,使得二者在认知、观念等方面出现一定程度的分离,民众对警察的认同度降低,对警察权威的信服力减弱,进而导致警察权威面临“危机”。本文基于警民之间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念、认知评价以及行动倾向这一契合点,通过提高民众对警察权威的信服力和认同度,进而重塑警察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