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蚕桑“三才论”的继承与发展
莫如蚕与桑考之”,《蚕桑谱》中的《蚕桑总论》一篇提出“家蚕之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天时占其五而人事、地利亦占其五。苟不知其性百不得一”。二者皆是继承《吕氏春秋·审时》以来所创立的传统三才思想,遵循“天时地利人和”的科学理论的指导。按照现代科学的解释,农业是利用生物自身的生长发育,以获取农产品的生产部门。它强烈地依附于大自然,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交融。
《占风雨》一篇中提到:“养蚕最重天时,能识天时,则可预谋耕作”,在顺应自然气候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如其《序言》所言:“天地有不齐之憾,当尽人事以弥之,天地有自然之利,必藉人事以与之。”而《蚕桑谱》也多次提及人事之补,《论缫丝法篇》中谈论地区差异导致缫丝品质优劣时概括为: “此因天时之不合并熟茧之时人事之不足耳”,一个“并”字可见人事在缫丝的技艺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第六造蚕宜忌篇》中:“试以口嚼之其味必有苦涩之气宜即用人事以补救之”。可见“人事”在“三才论”的继承中地位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