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饭”的含义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注“饭”为“饭,食也。”由此可知,饭一字本是动词,表示“吃”的动作,如《论语》:“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后经词义引申,引申为“所食的食物”,词性也由此转为名词,如《论衡》:“爨之以火,成熟为饭,乃甘可食。”《礼记》:“饭:黍,稷,稻,粱,白黍,黄粱。”“饭”一字表示“主食”的这一含义至今仍保留在方言中,南方方言中的“饭”多指米饭,北方方言中“饭”表示“正餐时所食的食物”。
2.“下饭”为名词
“饭”一字由原来的动词词性引申到名词词性,“下饭”一词也在方言中仍保留着名词词性。《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的分卷《宁波方言词典》中,对“下饭”解释为:“等于‘小菜’,菜肴。[2]例如:三十年夜下饭多,还差一碗割蛳螺。”《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收录“下饭”的义项第三条为:方言,名词,指菜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