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生态系统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在社会学、社会工作学界内又常被简称为生态系统理论,用于考察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交互关系。把人类的成长放置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中,并将社会环境看作是一种社会性的生态系统,强调生态环境对分析和理解人类行为的重要性,注重描述人与其所生活的社会生态系统如何相互作用及如何影响人的行为,揭示了个人、家庭、社会系统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影响。
许多学者对生态系统理论做出过研究和贡献。杰曼等人综合生态系统理论的观点,提出了“生态模型”,强调社会工作实务的干预焦点在于把个人置于其生活的场域中,重视个人与环境之间的交流和相互作用等。发展到今天,查尔斯-扎斯特罗等人对当代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又有所丰富和发展。查尔斯·扎斯特罗把人的社会生态系统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指出微观系统是指处在社会生态环境中看似是独立的个人。个人不仅是一种生物的社会系统类型,更是一种社会的、心理的社会系统类型。中观系统是指小规模的群体,包括家庭、职业群体或其他社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