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破坏我国的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更新日期:2021-09-23     浏览次数:167
核心提示:(三)网络商标冒用犯罪的共同犯罪形式的界定商标冒用犯罪中有三个行为主体,分别是网络服务运营商;冒用商标行为人,采取的主要方式有域名冒用、搜索

(三)网络商标冒用犯罪的共同犯罪形式的界定

商标冒用犯罪中有三个行为主体,分别是网络服务运营商;冒用商标行为人,采取的主要方式有域名冒用、搜索引擎关键词冒用、网页链接冒用;商标权人或者未注册但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人。

商标冒用行为会出现共同犯罪的情形,如网络运营商的建立者以及直接管理者与商标冒用人采取合作的方式分配网络空间中的商标冒用行为所产生的巨大利益,其合作的方式可能有网络运营商为其提供技术、为其提供网络平台以及其他帮助行为,此时双方主体应共同承担网络中给商标权人带来巨大损失以及破坏网络空间中的交易环境的责任。

2022-01-06• 注册商标或者驰名商标作为自己商品的宣传标识
一、现有刑法应对网络商标冒用行为规制的滞后性传统法律法规针对的商标冒用行为是指在现实生活中将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驰名商标作为自己商品的宣传标识,...
2021-09-23• 严重损坏商标权人的商标商誉
(一)我国现有刑法无法打击网络商标冒用行为传统的商标冒用行为,其目的为获取利益,然而因为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使得网络空间中的商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