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细菌感染诊断标准[3]:有明确病原学证据(血、尿、腹水、粪便、胸水或分泌物等细菌培养阳性)者,或病原微生物学培养阴性,但临床上有可疑感染灶的相应症状和体征,发热、外周血白细胞总数和(或)中性粒细胞升高,以及肺部X线、CT等影像学检查提示有感染者。具体部位细菌感染诊断标准参照常规诊断原则[4-5]。排除标准:年龄<18岁;合并有HAV、HCV、HDV或HEV感染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各种恶性肿瘤,急性胰腺炎,HIV 感染,真菌感染,结核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严重肾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长期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包括器官移植后患者),长期酗酒,重大手术,确诊2天内发生细菌感染,妊娠以及资料不全的患者。本研究通过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科审2020_099_ 01),符合医学伦理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