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解除合同来对抗执行存在较大争议
更新日期:2021-10-09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一、预查封下合同解除的司法实践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预查封下合同解除的司法实践

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对预查封首次规定以来,并未有司法解释对其具体如何实施以及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其中,在金钱债权执行过程中,对已经预告登记的房屋进行预查封后,能否通过解除合同来对抗执行存在较大争议。笔者查阅高院以及最高院所做出的的裁判后发现目前司法实践对此莫衷一是,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鉴于此,笔者对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要观点作出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