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逆动态的结构特征
逆动态通常被定义为一种去及物化操作,经历逆动操作的底层及物句,其受事会被省略或降级,由核心论元变为非核心论元。
在(1a)的及物句中,施事论元带有作格标记-up,宾语带有通格标记‐∅。在(1b)的逆动句中,施事论元带有通格标记,而宾语带有旁格标记-mik (宾语和旁格标记也可以被一同省略,同时动词带有逆动语缀-si.
大多数有关逆动态的定义仅关注其结构特征,但对于选取哪一结构特征作为定义性特征尚无定论,争议大多关乎受事有无表达及动词有无标记。一些基于结构的定义要求动词有显性编码,即与无标记的及物句相比,派生的逆动句中动词带有附加形态标记。而另一些则要求受事可以表达。即受事在逆动句中可以有选择地表达,但如果其被抑制表达,呈隐性,则不能界定为逆动态。然而,Heath(1976),Blight(2004),认为逆动句中的动词可以没有任何附加的形态标记,受事也可以强制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