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利益”的起源和定义
公共利益是一个极其古老的词汇,学者们对它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公共利益支配着我们关于私权行为和公权博弈中胜负公断的正当性的论证,充斥于各种经济建设的政治性宣讲之中,贯穿着我们关于私权能力范围的评价之中。
(一)“公共”、“利益”的语义及起源
从字面意义上看,《辞海》中“公”的释义是公共的、共同的。《礼记.礼运>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共”的释义是共有、共同使用或承受。“公共”就是指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公共的对立面是营利的、私人的。“利益”这个范畴,在我国最初是以“利”和“益”分别存在的,多指好处的意思。所谓“利”,在甲骨文中具有使用农具从事农业生产以及采集自然果实或收割成熟的庄稼之义,后来“利”逐渐演变为祭祀占卜意义上的“吉利”,即特定的活动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和获得预期的效果,又进一步引申出“好处”之意。“益”即富裕之意,古人曾曰:“德莫高于博爱人,而政莫高于博利人”。将“博利人”视为社会政治追求的最高目标,明确地把利益问题上升到治国安民的战略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