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告人应当享有沉默权
被告人无需证明自己有罪,在追溯犯罪的整个过程中,都应当赋予被告人保持沉默的权利。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且法不强人所难,被告人应当享有沉默权。具体而言,侦察机关和控诉机关应当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不得强制其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言;讯问过程中,一旦其主张行使沉默权,就应当立即停止对其的讯问。
3.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应当宣告其无罪
无罪推定要求,控诉一方需要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一旦控诉一方所提出的证据并不能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现行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就应当承担举证不利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利益归于被告人,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是无罪推定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