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献回顾
早前美国人在研究职业获得时,布劳和邓肯引入了先赋因素和后致因素。自此,在研究类似问题中,以家庭背景为代表的先赋因素和以个人努力为代表的后致因素成为了主要研究方向。就中国社会而言,也有很多学者讨论先赋因素和后致因素在人们地位获得中的作用及其影响。
一言以蔽之,在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先赋因素在人们地位获得中占据了主要作用,后30年后致因素日益占据了主导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研究重点从个人地位获得、社会分层和流动等逐渐转移到住房资源上来。以前对个人地位获得、社会分层和流动主要考察父辈的影响及子代的职业地位、职业收入等,较少关注住房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