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生态系统韧性原则
社会—生态系统是一个由社会(人类)亚系统与生态(生物物理)亚系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系统。[1]Holling 定义韧性为“决定一个系统内在关系的持久性,同时也是一种能力的衡量,即这些系统吸收状态变量、驱动变量和参数变化并且仍然维持自身的能力。韧性是系统的属性,其结果是系统的持久性或系统灭绝的可能性。”。[2]对于社会—生态系统来说,韧性实际上是指社会—生态系统遭受、抵抗干扰,如能源短缺、空气污染等社会问题,还包括洪涝、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疾病传播、交通或通讯系统瘫痪等重大人为灾难等灾害,仍然能重建自身的能力。本次新冠病毒疫情的全球流行,作为一种疾病传播灾害干扰,考验了各个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生态系统韧性的能力。Biggs R等提出了建立社会-生态系统韧性的7个原则,[3]本文针对新冠病毒疫情中的中国大陆案例,对“管理连通性”“鼓励学习”“广泛参与”“提升多中心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