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有的校园欺凌诉外救济方式
校园欺凌事件根据被欺凌学生的受害程度不同可分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立案要求较高,一般欺凌无法造成如此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害,所以欺凌刑事案件占比不高;欺凌学生多数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欺凌学生的权利就无法通过刑事诉讼得到充分救济。民事纠纷不涉及到责任年龄,所以被欺凌学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获得赔偿,但民事诉讼费时费财,原告即使赢得诉讼也无法消弥所付出的成本。相比之下,诉外救济有着民诉救济所没有的优点:一是效率更高,不必经历从起诉到审判长达六个月的程序,不必担心案件进入二审、再审,不必等待过长的审结期限;二是成本更低,当事人可以节省下相当大的诉讼费用;三是平衡了律法和情理,减少了对簿公堂的针锋相对,有利于人民内部保持团结。鉴于以上优点,被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通常采取诉外救济方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