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BL的特点及在融入“思政”元素法学教学中的优势
PBL首创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McMaster)大学医学院,是problem-based learning的缩写,一般翻译为“基于问题的学习”或者“问题导向学习”。其中的“问题”往往指的是以现实情境组成的教学案例。从教育教学上来看,PBL是以信息加工心理学、认知心理学为基础,以建构主义教学观为核心思路而建立起来的一套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建构主义理论把学习看作是一个不断建构与发展的动态过程,学生的核心能力不是由教师“讲”会的,而是由学生“练”会的。可以说PBL既是一种教育理念,也是一种可操作的教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