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酷儿理论
“酷儿”一词由英文Queer音译而来,“本指‘怪异’,后被性的激进派贬指同性恋群体”[](PP23-29)。作为性别研究的重要分支,该理论最早由美国特里萨·德·劳伦蒂斯(Teresa de Lauretis)在1991年杂志《差异》的《女同性恋与男同性恋的性》一文中提出,该理论涵盖了整个LGBT群体,融合了了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人生理念的出发和归属的观点[](PP92-104)。国内最早翻译始于港台地区的“酷儿”英译。1999年王逢振主编《先锋译丛》系统介绍该理论并在前言中将其直译为“怪异理论”[]。在大陆首先由李银河翻译介绍,她认为,“酷儿理论是关于所有在性倾向方面与主流文化和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性别规范或性规范不符的人的理论。”其核心在于否认了性别的二元对立,即根据生理男女进行划分。性别和性倾向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在社会和文化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生理性别是表征,但是不能借此来决定个体的性别特征和两者的性别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