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礼”指等级制度下的尊卑贵贱
孔子倡导的“礼”为“周礼”, 《八佾篇》中他明确表示“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周礼强调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左传·桓公二年》[4]中提到“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孔子对季氏用天子专属的八佾之乐祭祀持批评态度:“八佾舞于庭,是可忍,熟不可忍也?”,而对于维护祭祀等级制度的楚昭王则大加赞赏:“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左传·哀公六年》),截然不同的态度鲜明体现出了孔子是倡导周礼的等级尊卑的。“礼”所具有的维系社会和谐的功能最直观显现在这一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