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家庭支持的概念
家庭支持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20世纪70年代,目前国际上对它的定义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Treas J在1977年提出的家庭支持系统,指社会外界对家庭的支持,例如:对老年人提供定期膳食、家政服务和制度化护理,以及对家庭照顾者的税收减免、特殊津贴和直接补偿承诺等[18];另一类是指来自家庭内部的支持。后者最早在1979年应用于对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研究中,通过四项措施对家庭支持进行评估:1.一般支持;2.对疾病过程的了解;3.对治疗方案的了解;4.在执行建议时对患者的帮助。研究得出如下结论,缺乏家庭支持在不遵医嘱组中不是一个显著问题,但是在那些患者相信建议并想遵医嘱,但是由于家庭成员干预而不能遵医嘱的情况下,这一问题被证明是显著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