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游戏产品不具有自由交换的现实流通性
更新日期:2021-12-24     浏览次数:134
核心提示:(一)网络虚拟财产是客观存在的有学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争论的根源在于各种观点对虚拟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中存在的意义认识不同。否定说的

(一)网络虚拟财产是客观存在的

有学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争论的根源在于各种观点对虚拟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中存在的意义认识不同。否定说的观点把网络虚拟空间和现实社会隔绝为两个世界,它们不重视虚拟财产在现实中的财产意义,在法律规制上只从技术的角度分析其在计算机系统中的存在形态,把网络虚拟财产归入数据或信息。这种观点以“让虚拟财产永远待在虚拟世界”的态度,否定虚拟财产在现实世界的财产属性[1]。例如在案例3中,法院认为犯罪对象为虚拟货币和装备,继而认定游戏产品不具有自由交换的现实流通性,不具有交换属性,本质上有别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此观点便是把虚拟财产与现实社会完全隔绝,以不具有“现实流通性”否认了虚拟财产的现实意义,认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数据,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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