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研究对象
结合多位学者的研究结果,将近郊休闲旅游类乡村的概念界定为位于与主城区边界15公里以内的乡村,以村民参与、民俗文化体验、特色风景观赏等休闲项目为发展基础,为满足旅游者休闲、求知和回归自然等方面需求为目的,具有乡土气息和休闲旅游功能的乡村。结合陕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命名2017年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及乡村旅游示范村的通知》和《西安市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将研究对象界定为7个(图2),包括长安区的上王村、太乙村和祥裕沟村,鄠邑区的东韩村和李家岩村、西咸新区的刘家沟村和双赵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