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慎例外规则的理论基础
国家主权原则是各项国际法原则的核心,该原则的内涵是国家享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权力。一国享有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原则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形式。联合国大会1974年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Charter of Economic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以下简称《宪章》)正式确立了经济主权原则。根据《宪章》,经济主权原则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维度的权力,经济事务自主权就是经济主权对内效力的体现。
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无论是多边还是区域法律规则,都以推进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为主要目标。这一目标客观上要求国家减少对本国金融市场的干预,同时对外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更为广泛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然而,金融业的开放在给一国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对一国的金融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若监管不慎,则会使一国的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面临过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