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保工程中的社会保障的历史沿革
1998年开始实行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中规定,将森工企业养老保险纳入所在地的社会统筹,实行省级管理,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将森工企业职工直接纳入了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享受与城镇职工一致的待遇, 这一措施符合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总体方向。但在天保工程一期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过一系列问题: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由于天保工程政策方案中并没有考虑到1998年后国家出台的关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新的法规文件,所以许多企业因资金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少买险种或部分职工参保现象,这项政策未能全面正式实施。目前林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由于林业企业人口多, 居住分散, 地方政府对林区居民生活难以及时把握, 加之资金匹配不到位, 造成林区城镇居民未能“应保尽保”。